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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高城市防灾能力

2000-09-19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刘希全 我有话说

谈起沈阳市人防部门对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二分厂氯气泄漏事故的成功处理,当地群众赞誉有加。

不久前,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的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二分厂报警:一座0.5吨的氯气罐泄漏。接到报警后,沈阳市人防办公室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微机辅助决策系统提供的方案,来自公安、消防、化工、环保等部门的救援人员接到命令后,火速赶赴现场。化工队员很快更换了氯气阀门。按照预定方案,救援人员将事故发生地下风方向0.5平方公里内的6500多名居民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域,并对污染区进行严格监控。由于指挥得当,处置果断,这一起事故很快得到处理。

我国是世界上灾难较为严重的国家,全国平均每年因各种灾害而死亡的人数达数万人,所造成经济损失约占国民产值的3%—6%。我国城市各种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以前大都是由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各城市的化工局负责监督各化工厂内的安全工作;环保部门负责环境的监测与治理,但不负责事故后的应急处置;卫生部门负责事故造成伤病员的救治;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事故救援中的社会治安、交通管制和灭火。上述各部门可以作为一支独立的专业队伍参加防灾工作,但都不具备综合指挥协调能力。

城市防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应由哪个部门来组织、协调、指挥城市的防灾工作呢?当重大事故发生时,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常设的、统一的、有准备的指挥和协调部门是不可想象的。

辽宁省人防办公室缪泽江这样对记者说:“当重大灾害和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时,人防部门有责任担负起防灾救援的任务。空袭灾害与自然灾害、人为事故很相近,人民防空措施完全适用于防灾救援。近些年,人防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大,人防组织指挥能力、通信预警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人防部门履行对重大灾害救援行动的综合指挥和协调职能,可以使各个救灾分支体系科学地合成为一个比较完整的综合性防灾救援体系。”

辽宁省开展“两防”一体化试点工作,是从1997年1月开始的,并在沈阳、抚顺和锦州三市进行试点。1998年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人民防空与应急救援一体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将鞍山、本溪、阜新和铁岭市也列入试点范围。各市近年来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购置了必需的指挥通信车、救援抢险车以及各种防化器材等。沈阳市人防办主任郭英向记者介绍,市人防办不仅着手建设指挥自动化系统,还从美国引进了先进的救生设备———“生命之爪”,利用微机网络建立了《应急救援微机辅助决策系统》,为指挥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最佳方案。为了早接警、快接警,各市还设立了应急救援特服电话,专人24小时昼夜值班,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特服电话号码,做到险情发生时,迅速报警、接警,迅速下达救援指令,迅速调动社会力量实施救援指令,迅速调动社会力量实施救援。他们在已有的人防7种专业队伍基础上,又在公安、消防、城建、交通和煤气等行业以及有化学危险源的厂矿企业建立了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目前,全省各类人防专业队伍人数已发展到4.7万人。这支队伍,平时负责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战时组织开展防空袭斗争。沈阳、抚顺、本溪、锦州、阜新和葫芦岛等市多次组织实地救援演练和业务培训。通过演练和培训,极大地提高了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抢险救灾能力。

在城市灾害中,化救工作的处理最为棘手。早在1986年,吉林省就把开展化救工作作为人防组织指挥进行平战结合的突破口。围绕开展化救工作的意义、目的、有利条件、可能性、组织指挥、救援方案、救援程序等,进行了研讨和论证,各地相继制定了《城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方案》。1991年省人防办根据吉林市化工企业多而集中的特点,确定先由该市开展化救工作试点。1993年吉林市人民政府颁发了第61号政府令,颁布了《吉林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暂行办法》。吉林市人防办当年就完成了化救指挥部的建设,增设化学事故救援处,建立化救值班室、化救咨询站和七种专业队,进行灾害源调查,制定出了重点区域救援预案,重点单位救援预案和重点目标救援预案等。他们积极培训业务骨干,并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实战演练。为了使救援组织指挥规范化、系统化和智能化,还投资1.5万元,与有关部门合作完成化救软件编制工作。到目前为止,吉林市已接警7次,处警5次。1999年5月7日,他们驱车110公里到桦甸市肉联厂处置氨泄漏事故,从接警到结束实施救援,共用2小时40分,圆满地完成了异地救援任务,受到当地政府的好评。

除了化救,防洪、抗震等也是城市防灾工作的重要内容。吉林省人防部门在大兴安岭森林灭火、四平市人工降雨和1998年白城市抗洪救灾过程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无须讳言,我国的城市防灾手段及能力,与国外一些先进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为此,我国人防部门目前正积极进行人防向民防体制的转化探索,以期全面地、更好地提高城市的防灾能力和综合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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